為推進決策的科學(xué)化、民主化、法制化,充分反映民意,廣泛集中民智,現(xiàn)將《寧國市集體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安置辦法(征求意見稿)》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。公眾可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反饋意見:
1.通過電子郵件將意見發(fā)送至:[email protected]。
2.通過信函將意見寄至:安徽省寧國市財政局大樓一樓征管中心,郵編:242300,并在信封上注明“《寧國市集體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安置辦法(征求意見稿)》意見”。
3.在線留言:請在“我要留言”中留言。
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24年11月7日。
附件:1.起草說明
2.《寧國市集體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安置辦法(征求意見稿)》
寧國市土地和房屋征收安置事務(wù)管理中心
2024年10月8日
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1月7日,通過寧國市政府政府熱線、寄信、留言等方式向社會各界公開征求意見,截止期滿,征管中心共收到建議2條,未采納意見2條。未采納意見情況如下。
序號 征求意見單位名稱 反饋意見 采納情況 未采納理由 1 胡*忠 對于三級公路的修建周邊房屋過近,車輛牌作為安全帶來的噪音,尾氣,安全問題有明確規(guī)范么?僅僅是指示警告?綠化,隔音是否應(yīng)該明確?拆遷范圍是多少?是否按照國家標(biāo)準(zhǔn),路基外邊溝外一米屬于用地界,周邊10米內(nèi)的房屋拆除? 未采納 根據(jù)《寧國市集體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安置實施暫行辦法》(征求意見稿)第二條在本市行政區(qū)域內(nèi)集體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安置的,適用本辦法。 征收范圍等由征收紅線圖規(guī)劃確定,不在政策討論范圍內(nèi)。 2 周*國 集體土地上的房屋拆遷不應(yīng)該適用的是2008年的城鄉(xiāng)規(guī)劃法。 未采納 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(xiāng)規(guī)劃法》于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(wù)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,2008年1月1日起施行。系上位法,對《寧國市集體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安置實施暫行辦法》具有約束作用。
寧國市土地和房屋征收安置事務(wù)管理中心
2024年11月18日